土壤污染再次聚焦公众视点 监管和标准备受关注

日期:2013-06-27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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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壤“毒土风波”掀波澜
  
  来自金融城的“毒土风波”正好发生在一个月前。当时一名自称“环保系统退休老工程师”撰写的帖子《广州金融城建在毒土上,后患无穷,可能导致数代畸形》在网络上流传,引发社会关注。相关部门向媒体证实,正在对金融城土壤检测,报告尚未经审核确认而无定论,结果会及时公布。如今,不仅报告不见踪影,有媒体还披露相关机构称调查结果正在“等待处理”,可能不会统一公布,而是根据每宗地块用途确定后才进行环评和确定是否需要修复。
  
  按理说,在土壤污染评估报告尚未公开并经受验证之前,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对于金融城土地有毒或无毒之说都是欠缺确凿证据的。但是,包括撰写贴子的“工程师”和公众的疑虑至少难说就是纯粹的杞人忧天。最可疑的依据是金融城范围内原有的电池厂、热电厂、化工厂等都是高污染项目,且污染残留严重被公认是老化工厂的通病。据此,金融城规划用地一直被视为“毒土”。
  
  发帖“工程师”称“‘市重点办’担心检测数据的毒性过高,要求相关检测机构压低数据”,且更具体地质疑“昊天化工厂的厂房已经拆迁,毒性最严重的车间被一米多高的建筑垃圾覆盖无法取样。”这样的爆料本已足以令人不安,而到了金融城正式动工之时相关检测报告还“难产”,公众倍添猜疑与忧虑之重可想而知。
  
  无疑,只要不公开土壤污染评估报告,或者报告没有经过权威检验而无公信力,有关部门对于以带“毒”土地搞创收、当金融城为土地出让收入“金蛋”等指责就难以作出有效的回应。对于金融城一些地块存在严重土壤有机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将给金融城地块内及周边人员带来可怕的病变、中毒等严重的健康威胁”等说法也无法证伪。这样浅显的因果关系不能回避。
  
  土壤治理成当下重要任务
  
  为尽快改变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边缘化的状态,有效遏制土壤污染的蔓延,国务院有必要设立由国务委员或副总理牵头的“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的临时性专门机构。从长远看,还可借鉴国外在环境规制上的有益经验,设立高规格的国家环境资源委员会。惟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土壤监管监测能力薄弱、治理资金不足、土壤治理修复的科技支撑能力严重缺乏等问题。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缺乏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的必要保障机制。为了防患于未然,动员全社会参与土壤污染的防治,应进一步推动土壤污染信息公开。只有让污染制造者面临更多社会压力,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才能有效推动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土壤污染是我国当前最值得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之一。它直接关系农产品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的健康。由于其具有隐蔽性、危害的滞后性、不可逆转性等特征,蕴藏着比水和大气污染更大的危害和风险。
  
  令人担忧的是,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进展缓慢,存在土壤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严重缺失、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不足、土壤治理修复的科技支撑能力较低等问题。
  
  土壤修复监管和标准成关键
  
  2013年6月,环保部公布的《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称,已经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然而,相关信息并未公开。
  
  重金属污染的信息不透明,给土壤监管及防治带来了困难。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土壤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卢瑛说:“因为土壤治理要根据其污染程度来进行,如果是轻度污染,是一种治理方案;如果是严重污染,又是一种治理方案。”
  
  在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吴青领衔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吴青表示,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起涵盖土壤污染标准、清洁生产、污染风险评估、污染监测、治理与修复、污染应急、公众参与等内容的制度体系。
  
  “在全国土壤污染普查的基础上,制定、修改、完善农业、工业、商业及居住用地土壤标准。这个标准同时是对土壤进行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的标准。”吴青说。
  
  污染风险评估方面,一方面针对土地规划使用的土壤,另一方面针对建设项目周边土地,在动工和投产前进行评估。同时,根据土壤污染途径的特殊性,全面掌握水污染、大气污染的信息,及时掌握污染情况。针对已经污染的土壤,由相关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土壤修复,未经修复的土壤不得进行开发与使用。
  
  2013年2月,环保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当中提出了一系列环评标准。如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方面,要求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立包括农用地、居住类用地和工业用地等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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